近日
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一批任免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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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建刚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广义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志鑫同志任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
免去张建军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刘建刚、张广义、徐志鑫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浩同志聘任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呼延雯娟同志任延安市干部保健局局长(副县级)。
呼延雯娟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罗慧同志任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教育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延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教育副总督学;
师发红同志聘任延安实验小学校长(副县级)。
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赵明同志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市公安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康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
李军阳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
白石森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副县级);
宜国旗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政委(副县级);
蔡学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副政委;
马燕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政委(副县级);
郭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副县级);
冯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副县级)。
以上8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民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延波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郝文涛同志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市水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曹煜同志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农业农村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玉中同志任延安市果业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卢毅同志任延安市文化馆(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中心)馆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市审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小虎同志任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陕西省审计厅延安审计处)副主任(副处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冯海滨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市统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冰燕同志任延安市统计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市供销合作社: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张延峰同志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郝文涛同志任延安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尚文隆同志任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