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供热最新发布供暖缴费指南↓↓↓
尊敬的用户: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华电供热的支持!为保障您今冬的正常用热,即日起我公司开始2025—2026采暖期采暖费收取工作。
热费交纳时间
自本年9月10日起
热费交纳方式
移动端交费
微信流程:
登录手机微信界面→点击右下角“我”→选择支付或服务→生活缴费→供暖费→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或石家庄华电鹿华供热有限公司→按提示完成交费操作。
支付宝流程:
①登录手机支付宝首页→生活缴费→暖气费→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或石家庄华电鹿华供热有限公司→按提示完成交费操作。
②登录支付宝交费页面→点击左上角扫一扫→在右下角相册找到保存的支付宝二维码进行扫码→按显示的页面程序进行交费操作。
银行端交费
柜面交费: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五家银行开通柜面交费业务。
网银(手机银行)交费:
登录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五家银行手机客户端网上银行交纳热费。
自助终端机交费: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四家银行营业网点大厅内。
服务号交费
微信搜索服务号选择:
华电供热:gh_3988ff41c529
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ccb_he
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的微信服务号支付平台交纳热费。
“冀时办”河北政务服务APP
“冀时办”河北政务服务APP内更多业务“热力费”选择“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交费。
热费收费标准
按石发改价格〔2021〕592号文执行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扣减10%(高层15%)的公摊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按石发改价格〔2021〕631号文件执行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如遇价格调整,按新文件执行。
热费发票开具
如需开具热费发票,热用户可在交清本采暖期热费后,登录“华电供热”微信服务号,提报发票申请。申请后的发票会自动转至您的手机端,自行下载打印即可。热用户也可持有效信息(交费成功的截图或银行凭条)到所辖供热区域所属综合服务大厅开具纸质热费发票。
以上发票开具时间:每年11月、12月的10日—20日(工作时间),用户需在此期间办理开票业务,逾期将不再集中开具。如遇调整,将按照最新要求予以办理。
自管站空置房申报及恢复用热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用户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进行空置房申报及恢复用热申请。可户外分户控制的用户申报空置房及恢复用热后,由供热公司采取措施。
可户外分户控制(并联)的用户2024—2025采暖期已在供热公司办理空置房或恢复用热的用户,2025—2026采暖期继续维持上采暖期状态,无需申报。此流程仅适用2025年3月15日前持有热费卡用户,2025年3月15日以后发放热费卡用户需重新申报。
未实现户外分户控制(包括串联、户内并联)用户空置房需要按期申报,用户采取有效拆装措施并经供热公司检查确认合格后,予以办理空置房手续。
分户控制类型查询方式:
微信搜索关注“华电供热”微信服务号(服务号:gh_3988ff41c529)或扫一扫“华电供热”二维码→选择“服务大厅”→“我的”→绑定房产进行查询“我的房屋”→分户控制类型。
交费记录及账余资金查询
微信搜索关注“华电供热”微信服务号(服务号:gh_3988ff41c529)或扫一扫“华电供热”二维码→选择“服务大厅”→“我的”→绑定房产进行查询“我的房屋”或“缴费记录”→“账余资金”或年度缴费。
客服专员查询
微信搜索关注“华电供热”微信服务号(微信号:gh_3988ff41c529)或扫一扫“华电供热”二维码→选择“服务大厅”→“我的客服专员”→如用户已绑定房产,可选择房产进行查询;如未绑定房产,需绑定后查询。
用户信息变更
用户房产过户或房屋建筑面积、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或信息变更业务。
更名过户线下办理程序:过户或变更业务前请先结清热费保证房产无欠费。请携带热费卡及房主身份证件、房产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代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所属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影响您的信息准确和正常用热。
特别提示
●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擅自接通供热管道用热、开阀用热;
(二)在供热设施上安装排水阀、换热装置、排放供热管网水;
(三)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改变用热性质、改变居室原有保温结构;
(四)擅自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
(五)破坏供热计量器具,擅自改动、破坏室温监测和调控装置;
(六)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的行为。
● 华电供热区域用户热费卡号为热费卡正面或背面右下角8位卡号,请认真识别避免发生错交现象。
● 如有往年欠费,用户需先交清欠费并足额交清当年热费后方可正常用热。
● 热费卡不是储蓄卡,只作为交纳热费的信息识别,如遗失可前往用热房屋所属综合服务大厅查询热费卡号或补办热费卡(工本费10元)。
● 热费卡集中发放期间未领卡的用户,请及时到所属综合服务大厅领取,以免影响您正常用热。
● 热用户应在当年11月10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热费,逾期未交将收取相应违约金。
● 为给施工预留必要时间,保障广大热用户正常用热,请申报停热的用户务必在当年10月15日前办理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视同用热,将按照全额热费收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 为及时解决供暖问题,请用户优先拨打华电客服热线966366或联系客服专员,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并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如您的房屋需对外出租,建议房主在房租中一并向租户收取热费,由房主向供热公司交纳热费,避免因租户拖欠热费,给房主本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 热费卡号是用户交费的唯一识别码,属于用户个人信息,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用热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 为维护广大用户财产安全,防止不法分子通过代交热费的方式进行金融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建议广大用户通过官方指定交费渠道自主交纳热费。
营销中心综合服务大厅通讯地址
温馨提示:电话是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长安营销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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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裕华路以南,南三环以北,胜利大街以东,东二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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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中山路以南,南三环以北,青银高速以东,京广西街以西;西二环以东,文苑街以西,石清路以南,和平路以北。
地址:中山西路566号(中山路与时光街交口东行200米路南)
联系电话:67908679
原新华管理部用户办理线下业务请到桥西营业厅办理。
来源:华电供热
编辑: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