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起由嫖娼诈骗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西安灞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再次敲响了警惕非法交易的警钟。
案情介绍
被告人马某、张某与马某女友石某(未成年)瞒着家人从宁夏来到西安,因无生活来源,三人决定以提供色情服务为诱饵,通过卖淫跑单,俗称“仙人跳”的方式骗钱谋生。
2024年9月13日,石某通过微信联系到被害人王某,商谈好卖淫价款后,被害人王某驾车在西安市灞桥区某小区附近与其见面,双方因嫖资支付问题在车内发生争执,王某遂使用透明胶带将石某双手捆绑,此时石某同伙马某、张某通过与石某的微信位置共享找到二人,将王某控制。后王某挣脱,在逃离过程中被张某、马某追上,二被告人对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头面部多处损伤。
经法医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后因群众报警,民警在案发现场将马某一伙抓获。王某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行政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马某,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广大群众要警惕非法交易背后的陷阱,特别是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嫖娼等非法交易不仅违反了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更可能让参与者,尤其是未成年人,陷入诈骗、暴力等危险境地。
家长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要主动和孩子沟通,了解孩子的诉求,也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和法律教育,帮助未成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正确的三观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
同时提醒“王某们”遵守社会公德,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注重道德修养、端正品行,远离嫖娼等非法活动,不给犯罪可乘之机。对于遇到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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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